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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7期)2019年 第8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3    评论:0
导读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5类食品2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非食用物质和其他污染物问题。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5类食品2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非食用物质和其他污染物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非食用物质

  (一)喀什市王家面馆销售的面皮,硼砂(以硼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喀什市香又多凉皮店销售的凉皮,硼砂(以硼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乌鲁木齐市的水磨沟区新民路马三臊子面馆销售的羊肉串,铬(以Cr计)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乌鲁木齐市的水磨沟区新民路宋军山师傅香辣蟹店销售的烤羊肉,铬(以Cr计)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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