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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3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8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20    评论:0
导读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省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酒类、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保健食品共9大类404批次食品,检出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省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酒类、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保健食品共9大类404批次食品,检出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10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批次、食用农产品260批次、饮料3批次、糕点3批次、酒类5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肉制品5批次、保健食品3批次,其中检出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共和县百佳市场喜洋洋生鲜超市销售的鲫鱼,经奥测世纪(天津)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0.89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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