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我辖区5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北区鸿顺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百合
(一)江北区鸿顺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百合(抽样单编号:DC1850650923158,购进日期:2018年11月22日),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二)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江北区鸿顺农副产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时,现场已无被抽检批次百合在售。经查,不合格批次百合购进数量8kg、销售数量8kg。
(三)江北区鸿顺农副产品经营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对不合格百合进行了召回。
二、江北区绿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鸡蛋
(一)江北区绿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鸡蛋(抽样单编号为:DC1850650923270),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为不合格食品。
(二)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到江北区绿泰食品经营部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已无被抽检批次鸡蛋在售。经调查,该批不合格鸡蛋,系江北区绿泰食品经营部从九龙坡区杨渡村138号蔬菜批发市场一楼26号门市处购进,实际购进日期为2018年12月13日,购进数量为17.5kg,抽检1.5kg,剩余的16kg已全部售出。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江北区绿泰食品经营部建立并完善本经营户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三)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江北区绿泰食品经营部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并责令其进行自查整改。江北区绿泰食品经营部向消费者发出了召回通告,将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
三、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九街分公司销售的鲜活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1.食品名称:鲜活黑鱼,抽样单编号为:GC19500105650920043 ,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为2019年9月10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当日依法对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九街分公司销售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已无抽检批次鲜活黑鱼在售,经检查其进销存记录显示,“购进日期2019年9月10日”的“鲜活黑鱼”,供货单位为四川泓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数量为5kg,抽检2.946kg,剩余的2.054kg已全部售出。
(三)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九街分公司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并责令其进行自查整改。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九街分公司向消费者发出了召回通告,目前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正在召回过程中。
四、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海尔路分公司销售的钳鱼
(一)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海尔路分公司销售的钳鱼(抽样单编号:NCP50650919054207,进货日期为2019年5月14日),经抽样检验,其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量要求》,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当事人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当事人处已无被抽检批次钳鱼销售。经查,不合格批次钳鱼供货商为渝中区易氏水产品经营部,当批次钳鱼共进货4.3公斤,已全部销售。
(三)执法人员已要求当事人就涉案产品采取措施召回。经初步调查,当事人行为已涉嫌犯罪,该案已依法移送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进行处理。
五、李昭海销售的鲫鱼
(一)李昭海在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81号观音桥农贸超市溉兰溪市场24号摊位销售的鲫鱼(抽样单编号:SC19500105650924200,产品购进日期2019年7月29日),经抽样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量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二)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当事人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当事人处已无被抽检批次鲫鱼销售。经查,不合格批次鲫鱼是当事人从唐家沱道隆农产品批发市场购进,当批次钳鱼共进货18公斤,已全部销售。
(三)执法人员已要求当事人就涉案产品采取措施召回。经初步调查,当事人行为已涉嫌犯罪,该案已依法移送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进行处理。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