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正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4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20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0    评论:0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酒类、肉制品、调味品、蛋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罐头、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糕点、方便食品19类食品826批次样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酒类、肉制品、调味品、蛋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罐头、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糕点、方便食品19类食品8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14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饮料11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酒类2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2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1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59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9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冷冻饮品11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罐头3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水果制品1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杭州健康伴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西红门店经营的果蔬营养面条(适合6-36月龄婴幼儿食用),维生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2.北京祥泰利康商店经营的乌鸡,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百年食府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消毒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郭金花食品摊经营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5.标称北京臻味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臻味天天麦香-酸奶椰香坚果麦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6.北京亿都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标称北京市正隆斋全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回龙观第二分公司经营的紫菜肉松蛋糕(糕点、热加工),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标称眉山市宇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北京林启明星超市经营的金针菇(调味食用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博江商贸中心经营的菠菜,氟虫腈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标称营口德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华凯惠民奶站(北京兆军盛菜市场有限公司)经营的手包绿豆 绿豆口味雪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1.北京古关保洁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2.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物廉兴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葡萄干,菌落总数不符合相关企业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8日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1910/20/19933.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