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5月10日至6月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期间共收到751条意见,考虑规章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修改变动较大且社会关注度较高,市场监管总局于9月2日再次在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相关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次征求意见,共收集到宏观意见37条,具体意见243条,共计280条。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规章调整范围、恶意举报投诉规制、举报的程序性规定、共同投诉制度、调解中检验鉴定等技术手段的使用规定等方面。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对本次征求意见集中反馈的,投诉受理的范围、恶意投诉的认定、实名举报及告知程序等重大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吸收,有序推进规章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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