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速冻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罐头、水果制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等11类食品8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质量指标、兽药残留、污染物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
(一)义乌市喜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台州妙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桃炖奶(白桃味奶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舟山昌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飞鱼籽,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嘉兴多德福食品城喂伟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湖州好运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丁香老陈皮(加糖话化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湖州好运来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调查,对该异议予以认可。
(四)颜正东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温州瓯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三门合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瑞安市金道海蜇加工厂生产的即食海蜇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杭州萧山超利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宁波盛丰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时光杯(雪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七)金华市婺城区炳芳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金华市婺城区全家乐棒冰厂生产的纯白糖冰棍,大肠菌群、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
金华市婺城区鑫合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武义上珍园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
(一)桐乡市高桥林家铺子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桐乡市屠甸晏城城东食品蔬菜厂生产的菜芯,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温州瓯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萧山宏达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萧山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兽药残留
武义加贝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黄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污染物指标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新橡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网烧鱿鱼,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舟山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温州、嘉兴、金华、台州、舟山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我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 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