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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25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14    评论:0
导读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3类食品5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3类食品5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安徽绿珍珠茶叶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绿珍珠茶叶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绿珍珠茶叶开发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亳州泰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亳州市昌茂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合干,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涡阳县高公镇张士奎土特产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太和县香椿基地椿芽腌制厂生产的苔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涡阳县高公镇张士奎土特产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太和县香椿基地椿芽腌制厂生产的贡菜(调味苔干),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四)涡阳县高公镇长盛酱菜销售处销售的、标称安徽张士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士杰糖醋蒜,纽甜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上海华联超市建平加盟店十字分店(郎溪县)销售的御江堂黄山毛峰,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陵万达广场分公司统一采购并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安庆市迎江区宜城水产批发部自行采购并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黄山、安庆、亳州、阜阳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宣城、安庆、亳州、铜陵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铜陵、安庆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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