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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29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761    评论:0
导读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食糖等5大类食品266批次样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ac.nifdc.org.cn/),发现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2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食糖等5大类食品266批次样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ac.nifdc.org.cn/),发现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2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上海、重庆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丰都店销售的、来自重庆明品福冷链物流公司 超旭的冻鸡大腿,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重庆时代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散装包谷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五里店店销售的、来自重庆农投肉食品有限公司38的里脊肉-精(猪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四)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五村农贸市场(经营者:丁小波)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上海市松江区婴垚婴儿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北京中瑞天德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欧货易(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INDUSTRIAS LACTEAS ASTURIANAS, S.A.生产的安莱俪依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原产国:西班牙),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其中维生素D检出值低于产品标签标示值。北京中瑞天德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0月24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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