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和饮料共5类食品47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71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217批次,不合格6批次;糕点40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99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4批次和粮食加工品9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延安路店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19-07-31),腐霉利检验值0.77mg/kg,标准规定≤0.2mg/kg。检验机构: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中南店销售的才鱼(黑鱼)(抽样日期:2019-07-31),氧氟沙星检验值12.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随州银泰新世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仁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杂粮小麻花(海苔味)(生产日期:2019-05-08),酸价(以脂肪计)检验值9.8mg/g,标准规定≤5mg/g。检验机构: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崇阳县大市场D043甘清明销售的上海青、芹菜(抽样日期均为:2019-08-14),毒死蜱检验值分别为1.5mg/kg、0.14mg/kg,标准规定分别为0.1mg/kg、0.05mg/kg。检验机构: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津泰店销售的泥鳅(抽样日期:2019-08-13),氧氟沙星检验值25.4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武汉市黄陂区欣百尚购物中心销售的白豆角(抽样日期:2019-09-03),氟虫腈检验值0.044mg/kg,标准规定≤0.02mg/kg。检验机构: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随州市八方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众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9-09-05),铜绿假单胞菌检验值91CFU/250mL、78CFU/250mL、56CFU/250mL、22CFU/250mL、48CFU/250mL,标准规定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黄石、随州、咸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019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