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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第19期) 2019年 第8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23    评论:0
导读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16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16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生物毒素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喀什市永盛超市阳光店销售的、标称伊犁盛康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二)新疆家乡好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伊犁盛康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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