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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1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57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5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糕点、饮料、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盐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74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5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糕点、饮料、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盐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74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徐州旺达大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盐城康泽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片(浓郁葱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淮安经济开发区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泗水县锦川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花生米(奶油味),钠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初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季物美超市销售的标称扬州市广陵区金皆食品厂生产的福令郎-扬州米片,钠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徐州旺达大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市彭汉酒厂生产的梦之樽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五、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扬州四望亭路分店销售的标称中盐上海市盐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颂康制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竹香低钠盐(加碘食用盐),碘(以 I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泰州市寺巷农贸市场尤恒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涟水县福美超市销售的标称涟水峰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淮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淮安区马甸镇好又多超市陈立新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淮安市登邦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甘洪好喝的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淮安区平桥镇福惠多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淮安市登邦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甘洪好喝的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徐州雅莲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大学路店销售的标称铜山区金澎食品厂生产的鲜软吐司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泰州市祥和农贸市场陈永亮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二、泉山区攀登调味品商行销售标称徐州星之光酱菜厂委托徐州万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味萝卜榨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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