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饮料、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3类食品1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饮料35批次,不合格5批次。罐头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8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标称彬州康之涧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1.3L/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0,27,3,0 ,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标称陕西省石泉县珍珠泉纯净水厂生产的18.9L/桶珍珠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2,0,0,0,0,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标称神木市钰龙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17L/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7,0,0,5,43,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标称彬州林森大自然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大自然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32,1,0,0 ,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标称安康市今安康饮用水厂生产的18.9L/桶优质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5,0,20,37,18,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咸阳、安康、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