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统一规范登记注册体系和相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一规范登记注册体系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9年11月12日前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djjgf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一规范登记注册体系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一规范登记注册体系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一规范登记注册体系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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