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等5类1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酒类24批次,水果制品2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河北松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软麻花(油炸类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4,标准值为≤1。初检机构为邢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河北松润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2.宣化超市发有限责任公司大新门店销售的海虾,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3g/kg,标准值为≤0.1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唐山市路南尚易食品经销处经营的糕点(红豆),霉菌检出值为170CFU/g,标准值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0191111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