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9号),涉及我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1批次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淘宝网硕果食品企业店(经营者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硕果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镜泊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椴树原蜜,标称生产日期为2019年4月2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要求(详见附件)。
经营者信息:龙江县硕果食品有限公司(淘宝网硕果食品企业店),经营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九里村。
生产者信息:黑龙江省镜泊蜂业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黎明村。
二、风险控制措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责令并监督生产经营者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对召回食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黑龙江省镜泊蜂业有限公司生产椴树原蜜23瓶,3瓶用于企业留样和出厂检验使用,剩余20瓶全部销售,无库存;龙江县硕果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椴树原蜜20瓶,已销售8瓶,库存12瓶,货值金额240元。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库存12瓶不合格产品予以封存。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 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