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快完成27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力争5年基本建成旱涝保收、地力提高一个等级、适合机械化作业的高标准粮田
■ 健全科技支撑体系,集成一批绿色增效全程机械化标准生产模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第三方机构承接公益性技术推广项目
■ 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力争5年全省规模化经营面积达到1100万亩
日前,陕西省政府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划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打造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藏粮于民”。
《意见》提到,我省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我省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与建设,加快完成27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力争5年基本建成旱涝保收、地力提高一个等级、适合机械化作业的高标准粮田;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在陕北黄土高原沟壑区整修宽幅水平梯田,在陕南地区实施“池塘堰”整治,在关中地区实施土地平整,提高基础地力和作业效率;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到2023年,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00万亩。
《意见》提到,我省将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推动绿色发展。我省要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搭建开放的新品种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四大种子生产基地,提高供种保障能力;推广绿色生态技术,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在资源紧缺区和生态脆弱区,将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构建与资源相匹配的耕作制度;健全科技支撑体系,集成一批绿色增效全程机械化标准生产模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第三方机构承接公益性技术推广项目,开展应用技术推广;建立技术示范体系。
《意见》提到,我省将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我省要大力支持粮食规模化经营,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力争5年全省规模化经营面积达到1100万亩;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和复垦的集体耕地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户;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调整农机补贴导向,优先保证纳入补贴范围的粮食烘干、水稻育秧机械,山地作业机具补贴,实行敞开补贴,提高装备水平。
《意见》还提到,我省将推进三产融合,提高发展质量,要调整优化粮食结构和布局、加强粮食产销对接、健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实施“走出去”战略。同时,我省还将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