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决策部署,大力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经过周密部署,11月17日晚,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食药安办组织开展了小作坊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长安镇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和厦岗社区共出动工作人员108人,同时对厦岗社区几处出租屋的6家无证食品小作坊进行了查处取缔,执法行动持续到次日凌晨4:00。现场查获违法经营的光鸭77只,光鸡6只,肉丸、猪肉、鸡等肉制品共75.38公斤;盐、鸡粉、面粉等原材料、辅料共218.75公斤,并扣押了一批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设备、用具。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违法的经营者和提供场所的房东等都要承当相应的责任。无证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将受到“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食品、食品原料、工具、设备等物品的处罚。违法生产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超过一万元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房东明知从事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存在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将没收租金,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小作坊承担连带责任。
2018年,长安镇已经在厦边社区建成了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小作坊可以进入中心依法经营,政府也会对进驻的食品小作坊在租金、购置冷藏配送车方面给予补贴。相关食品小作坊法律法规和政策,可向长安镇市场监管分局咨询了解。
据了解,接下来,长安镇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取缔无证食品小作坊,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严肃查处房东为违法经营提供经营场所的行为,不断提升长安镇食品安全水平,为建设“湾区智造之都、魅力品质长安”夯实民生保障。(来源: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