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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9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2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61    评论:0
导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号)涉及福建省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19000000002533836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味月饼;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11日。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原因。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处没收违法所得222.75元,并罚款50000元。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鉴于该门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GC19000000002533835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密瓜味月饼;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11日。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原因。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处没收违法所得229.5元,并罚款50000元。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鉴于该门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予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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