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600批次,包括: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蜂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盐。合格591批次,不合格9批次。
饼干不合格1批次:标称厦门鹭有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4月12日生产的蛋花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厦门五缘湾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高唐县笑盈盈食品厂2019年4月12日生产的开心麻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清市石竹蔡有勇便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糕点不合格3批次:1、标称莆田市多友福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6月19日生产的小麻花(油炸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陆加叁商贸有限公司荔能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2、标称达夫(福建省)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6月17日生产的华夫格子(鸡蛋味),霉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漳州市万达广场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标称漯河慕兰卡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19日生产的小白心里软酸奶味夹心面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1、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莆田荔城南大道分店销售的来自天怡(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猪肝(检疫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2、福安市惠客多超市销售的活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8月22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3、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德化兴南店销售的来自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的上海青(购进日期为2019年8月29日),氟虫腈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潮州市潮安区荣园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7日生产的九制雪梅(话化类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清市创客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表(第43期)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