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信用分级分类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杭州市余杭区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新型监管体系
今年前三季度,杭州市余杭区新增市场主体89693家,同比增长56.36%,总量近25万家。市场准入不断放宽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巨大压力。如何推动基层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解有限的监管资源和无限的监管对象之间的矛盾,显得更为迫切。
为此,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抓手,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和惩戒的作用,建立食品相关产品信用分级分类新型监管体系,倒逼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在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中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推动精准高效监管,探索实施分级分类“三步”管理
一是信用定级。在摸清全区食品相关产品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先在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相对集中的塘栖镇试点先行,塘栖镇政府积极落实属地责任,为全区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提供了良好的经验。经过全面梳理分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将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分为:A、B、C、D、E五个信用等级,并对应的不同的风险程度。通过初步分级,明确了全区99家食品相关产品的信用等级,其中“A”级企业15家,“B”级33家,“C”级29家,“D”级9家,E级13家。
二是动态管理。在初始分级的基础上,实行进退级全程动态化管理。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以来的职能优势,从静态风险因素、动态风险因素和质量信誉值三个维度进行动态评价,打通质量、品牌、标准、合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职能,对企业获得的各类荣誉予以信用加权赋分,对企业出现的不同失信行为予以减扣信用分值,并由系统自动评判加扣分和进退级,信用等级调整情况实时推送企业,实现企业信用分级情况实时动态调整,增强企业的危机感,调动企业积极性,倒逼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分级监管。强化分级分类结果的运用,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到信用评级较低、风险较大的生产企业。在制定全区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和日常监管频率中,突出重点监管,对A、B、C级企业,分别以许可证有效周期1至3次或每年10%至40%的比例抽取开展监督检查;对D级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E级企业,则作为重点监管和吊证关停的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以来,已经有13家严重失信企的E级企业被列入关停淘汰序列,全部被依法吊证关停淘汰。
二、综合运用监管资源,有效推动分级分类“三化”治理
一是标准化引领。在省市局的指导下,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研究编制杭州市地方标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级监管规范》,并于11月15日发布实施。该标准是对食品相关产品分级分类监管的全国首次制定,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信用分级评定和管理进行了规范。运用标准化的手段,促进食品相关产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流程清晰、程序规范,具体对质量安全信用分级、评定方法、质量信用监管以及分级监管运用进行了明确固化,也对产品质量或其他行业起到规范引领的作用。
二是信息化支撑。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在原来智慧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升级开发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信息化支撑。从建立企业户口档案、分级评定、动态调整到制定下达相应分级监管任务以及依法作出相应处理,都能通过该平台完成,进一步提升了分级分类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信用化治理。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通过打通余杭区企业多维度市场主体服务平台,该平台作为全区涉企信息归集的统一平台,可以实现企业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以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投诉举报等内容在部门间实时共享,从而与发改、经信、税务、科技、金融等15个部门建立信用联动机制,一旦出现失信行为,企业将在行业准入、招投标、金融信贷、出入境以及各类项目申报和惠企政策的享受中受限,切实做到让“诚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通过建立信用联动机制,企业更加注重自身信用状况,倒逼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信用等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分级监管成效初显,实现产品质量安全“三治”融合
一是有效倒逼企业强化自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区食品相关产品行业企业数量多、门类全、规模小,原先普遍存在技术含量较低、管理水平落后、主体意识淡薄等问题。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以来,全区食品相关产品行业整体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做到了淘汰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关停E级企业13家,依法查处9家不符合持续生产条件和未递交年度自查报告的生产企业,大大净化整个行业的生态,并培育了一批高新技术、国家和行业标准起草单位,企业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明显改善,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着力营造高效法治环境,切实提升监管效能。面对量大面广的监管对象,在监管过程中常常面临主次不清晰、缺乏精准高效等问题。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以后,根据分级情况,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到信用评级较低、风险较大的生产企业,突出重点监管。例如,在下达监管任务的过程中,系统能够根据企业的信用评价状况,主动提出监管建议,大大提升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推进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营商环境不断改善。通过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效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事中事后监管得到有效加强,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全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迅猛增长,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
行百里者半九十,探索推进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只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破解事中事后监管难题的具体实践。接下来,将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此为突破点,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实践,加快形成和不断完善在其他领域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体系,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创新发展,提供更多的基层实践、余杭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