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食糖、肉制品和水产制品5类食品300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糖49批次,不合格6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154批次、保健食品40批次、肉制品29批次和水产制品2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一)广西武宣日新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柳州市柳江区佳厨调味食品厂生产的“白糖”,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20g/100g,标准规定为≤0.10g/100g。
(二)广西武宣日新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柳州市柳江县佳厨调味食品厂生产的“单晶冰糖”,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24%,标准规定为≤0.12%。
(三)崇左新立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南宁市珍惠林贸易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白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蔗糖分,检测结果为99.4g/100g,标准规定为≥99.6g/100g;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29g/100g,标准规定为≤0.10g/100g;色值检测结果为188IU,标准规定为≤150IU。
(四)崇左新立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南宁市永佳乐贸易有限公司(分装商)生产的“单晶冰糖(分装)”,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19%,标准规定为≤0.12%。
(五)崇左新立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南宁市永佳乐贸易有限公司(分装商)生产的“白砂糖(分装)”,不合格项目为蔗糖分,检测结果为99.3g/100g,标准规定为≥99.6g/100g;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42g/100g,标准规定为≤0.10g/100g。
(六)崇左新立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南宁市佳瑞华商贸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单晶冰糖”,不合格项目为蔗糖分,检测结果为99.2g/100g,标准规定为≥99.7g/100g;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59%,标准规定为≤0.08%。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柳州、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来宾、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