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62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4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5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西畴县鸡街新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云南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阳光之味酸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二)西畴县鸡街新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云南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环陽酸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三)盈江县太平镇广源杂货商店销售的、标称昆明宝干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仔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芒市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省保山市达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附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