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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查获一起违规携带鱼胶进境情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6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96    评论:0
导读

11月25日,杭州海关所属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对外公布, 10月28日,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在一名入境旅客行李中,查获5箱鱼胶,毛重共计35.59千克。

  11月25日,杭州海关所属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对外公布, 10月28日,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在一名入境旅客行李中,查获5箱鱼胶,毛重共计35.59千克。
 
  当天18时左右,海关关员在执行入境航班监管任务时,一名旅客的行李过机图像显示异常,引起了海关关员注意。经开箱查验,在该名旅客携带的5个纸箱内发现大量鱼胶。依据《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鱼胶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的水生动物产品,鉴于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审批许可与输出国家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海关对这批鱼胶作暂不予放行,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海关提醒,旅客在出境游玩前须认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等出入境相关规定。如必须携带鱼胶、新鲜水果、燕窝等《名录》中禁止携带入境的动植物产品,须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胡雨丹/文)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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