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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3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01    评论:0
导读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38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等3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43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38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等3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43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万记小吃店生产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土罐罐小吃店生产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独一居饺子店生产的卤猪耳朵,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指标

  (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黄山镇孔亮火锅店外购的小碗(自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附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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