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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9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8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90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饮料、特殊膳食食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调味品等5大类食品共207批次样品,发现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特殊膳食食品共14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等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饮料、特殊膳食食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调味品等5大类食品共207批次样品,发现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特殊膳食食品共14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5大类食品共207批次样品。其中,饮料99批次,合格89批次,不合格10批次;特殊膳食食品40批次,合格38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36批次,合格35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20批次,合格20批次;调味品12批次,合格11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横峰县披云山水厂生产销售的映月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仙女湖区好利多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新余东旭天然水厂生产的东旭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渝水区里木塘百丈峰矿泉水店销售的,标称新余市水芝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丈峰山泉精品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袁州区城东友福桶装水配送服务部销售的,标称宜春市袁州区水江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章贡区超时代乳品商贸行销售的,标称江西广来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DHA有机米粉,二十二碳六烯酸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江西九怡养生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井冈山市新城区家乐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江西国兴集团百丈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丈泉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分宜县大鹏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江西山露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洞村山泉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江西金宝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原味营养胚芽面[婴幼儿配方营养面],钠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0、井冈山市新城区思源水站销售的,标称兴国县小而大食品有限公司宝石山矿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1、江西西海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西海之泉珍稀天然饮用清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2、婺源县云湖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和亚硝酸盐(以NO??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3、江西点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4、泰和县文田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赣州市味鑫然调料厂生产的八角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并通报本省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环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产品控制和原因排查;督促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同时下架相关商品等手段控制风险。目前,已对部分相关违法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19年11月20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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