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之争可谓旷日持久,而且是官司套官司。
11月28日晚,泰国天丝方面公布了最新诉讼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25日经过非公开审理后,就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红牛中国”)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未支持红牛中国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所有权的主张,同时驳回了对天丝37.5亿元的索赔。华彬集团方面当晚向第一财经回应表示,坚决不认可并将提起上诉。
据了解,此次北京市高院公布的判决,是红牛中国在2018年发起的诉讼,2018年8月30日立案后,在2019年8月8日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诉讼中,红牛中国提出红牛系列商标同属于红牛中国的资产,而且红牛中国在品牌形成和维护中起到决定性的贡献,因此应享有合作权益,并以此提出要求泰国天丝支付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
但根据当天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北京市高院驳回了红牛中国的全部诉讼请求。
11月28日晚,泰国天丝发布声明,以“大获全胜”来评价一审判决。并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于2016到期,到期后红牛中国仍然在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产品,造成对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泰国天丝已经分别针对上述侵权主体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而华彬集团提起此次诉讼的目的在于拖延时间。
天丝方面表示,随着核心案件的逐步判决,华彬集团的缠诉手段和拖延策略将失效。同时天丝提出将加大在中国市场的投资和投入,探索更多的商业模式和合作可能,同时也希望将其旗下更多的产品带入中国市场。
当晚华彬集团也发布声明,称对“红牛系列商标案”的一审判决表示不满,称判决偏离了真正的诉求,对于这一判决坚决不予认可,并将提起上诉。
华彬方面回应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红牛中国是“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市场从零价值至数百亿市值的唯一投入方和贡献者,因此华彬集团主张的是请求法院确认红牛中国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即有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并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权益,而非请求法院确认红牛中国为登记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而法院判决结果只是对红牛商标登记在泰国天丝名下这一法律状态进行了再次确认。
记者注意到,红牛系列商标一案虽然是中泰红牛之争众多诉讼中的一个,但却是相对关键的一个。
根据当初双方的合作内容,泰国红牛创始人许书标提供品牌授权,严彬负责生产销售,但2012年许书标去世后,接任的许馨雄突然发难,并以商标注册到期为要挟,和华彬集团进行利益谈判,由此双方的矛盾在2015年之后逐步爆发,矛盾不断加剧。据不完全统计,双方目前的诉讼有20多个。不过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在此前的多个诉讼判决书中均提及,由于红牛商标权属之争尚无定论,一些问题难以单独先行做出裁判。
就在今年,华彬集团起诉经泰国天丝授权的红牛安奈吉饮料的生产商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代工方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中,“红牛”商标尚在诉讼之中也是理由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红牛的商标归属于泰国天丝,一直以来华彬集团在这一问题上非常被动,但如果华彬集团能够取得部分权益,对于双方的博弈局势将有很大的改变。
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泰国天丝和华彬集团的官司错综复杂,泰国天丝虽然赢得一审,但还不是最终判决,因为牵扯利益较大,双方都不会轻易让步,可能还会纠缠2-3年才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