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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商标争夺案一审判决:红牛中国商标请求、逾37亿索赔被驳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浏览次数:473    评论:0
导读

近来,有关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归属迎来了重要的法律判决节点。11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了一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对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利归属等法律争议等作出一审判决。

  在中国功能性饮料市场中,红牛饮料作为行业布道者至今占据半壁江山。而围绕着这罐小小的饮料,两个泰国豪门家族的恩怨已持续了4年有余。到底是谁的红牛?

  近来,有关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归属迎来了重要的法律判决节点。11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了一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对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利归属等法律争议等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牛中国)作为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对第878072、878073、1289559等17个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医药)向其支付共计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

  红牛中国在诉讼过程中表示,若不能确认上述红牛系列商标由红牛中国单独享有所有权,则请求确认红牛中国和天丝医药共同所有。

  但对于红牛中国的上述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法院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判决。

  判决书显示,从合资公司合同的设立目的和过去二十余年双方并未存在相关争议等方面解释,红牛中国享有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而针对红牛中国要求天丝医药支付广告宣传费的请求,法院认为,红牛中国存在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且已就相关广告宣传费用计入公司运营成本等情况,因此这一请求也被拒绝。

  至此,红牛中国本次起诉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被法院驳回。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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