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食品小作坊承载着传统工艺,深受百姓欢迎,但因其规模小、自动化程度低,很难用现有食品加工标准来要求,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12月2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11月底至12月初,该局对全市申报的98家规范提升食品小作坊开展逐户现场验收。其中,长丰县9家食品小作坊基本符合验收标准。
据悉,此次验收为2019年度第二批,从各县区抽调具备食品小作坊监管及验收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验收组,按照合肥市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标准及验收办法,采取县区间互查方式进行。各验收组按照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小作坊所在辖区监管单位要求,严把验收标准,坚持宁缺毋滥。针对每家小作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场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对于现场验收基本符合要求的,由县区局督促整改到位并复查审核,上报合肥市局统一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为通过验收。下年度根据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奖补。
据悉,根据《合肥市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对达到小作坊规范提升标准并通过验收的食品小作坊,按照豆制品小作坊每户8000元,其他食品小作坊每户 6000 元进行奖补;对创建投入相对较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突出、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小作坊另外奖补 3000 元。
此前,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年底、2019年7月份开展了两次验收,已有161家食品小作坊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