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消保委调解了一起预订民宿引起的消费纠纷。最终,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全部住宿费2000元,并赔偿350元“上菜不符”违约金。
日前,陈女士在网上预订了温州市洞头区某民宿客房数间及中午、晚上各两桌酒席。预订时,老板提供了菜谱,双方谈妥价格,客房2000元,酒席每桌880元,合计5520元,陈女士及时付清了款项。陈女士去民宿消费时发现,酒席所上菜品与菜谱相差甚大,并且客房存在很大异味。双方发生争议,陈女士要求解除合同全额退款,经营方仅同意退还部分住宿费700元及两桌未消费晚餐1760元。陈女士向洞头区消保委投诉。
受理投诉后,洞头区消保委联合旅游管理部门第一时间向消费者了解具体情况,并针对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到实地进行了核查,查实由于经营者与厨师在菜谱交接过程中出现失误,造成没有按照约定的菜谱上菜,实际所上的菜品与约定的菜品价格一样。现场核查还发现,客房由于刚装修不久,异味比较明显。
洞头区消保委表示,《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存在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起投诉中,经营者提供不符合住宿条件的客房,消费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在订餐服务中,经营者没有全面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履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经调解,最终,经营者退还未全部住宿费2000元,赔偿“上菜不符”违约金350元。
洞头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订餐时应注意: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并保证订餐及消费凭证,以便消费维权;尽量不选择冷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等高风险餐饮食品;查看餐馆地址,看看是否有线下经营地点,如果在附近的话,可以实地勘察一下,以确保环境足够卫生;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餐饮单位,确保安全时限内食用;查看送餐人员服装是否整洁,配送的餐饮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是否有变质现象,餐饮食品包装是否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