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韩国海洋水产部(MOF)发布了第2019-181号告示,修改《(海洋水产部)转基因生物国家间移动等相关综合告示》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采用耐药性基因进行开发、试验和进口采用了耐药性基因的生物体时,国家仅许可微生物。
2. 将进口试验、研究用的转基因生物体时需要提交的6种文件中的3种整合为1种。
3. 将经办转基因生物体时需要编撰的3种管理台账整合为1种,明确规定可以使用电子文件记录。
4. 缩减获得研究设施设置、运营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份数。
5. 修改、完善该告示中的条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