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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4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5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8    评论:0
导读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89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糖果制品、酒类等2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89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糖果制品、酒类等2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德钦县升平镇喜洋洋小超市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庄陇盛兴食品厂生产的枣爷果冻,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宾川县家世纪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威龙干红葡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宣威市金宏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龙骨山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醇靠谱纯粮原浆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剑川乐每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云龙县山泉酒厂生产的师里红露酒,酒精度(20℃)不达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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