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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4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5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30    评论:0
导读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75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糕点、蜂产品等2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27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75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糕点、蜂产品等2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27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镇雄县天地源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生产的野坝子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宣威市金宏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曲靖市蜜康坊蜂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油菜花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宁洱县兰萼糕点厂生产的绿豆糕(熟食类糕点),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维西县天天乐购物广场一部销售的、标称云南滇叶大自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手工软麻花,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昆明凯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吐司面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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