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进行2019年第10期抽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盐等10类食品17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它们分别是:
惠州市惠城区富有财果蔬食品配送批发部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10-01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惠州市惠城区生兴水产行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10-01的罗非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惠州市惠城区醉好汉餐饮店使用的购进日期为2019-09-24的牛蛙,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处理结果: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