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 提示
食品生产是食品诞生的源头,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
目前,辽宁共有食品生产企业7049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920家,拥有辽宁三沟、沈阳红梅、沈阳重工食品、大连晓芹海参等63个中国驰名商标。2019年,通过HACCP认证食品生产企业154家,同比增长166%。辽宁食品生产企业正以破竹之势,成为拉动辽宁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辽宁仍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建设年主线,推进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在积极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以监管促振兴,严防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食品“源头”安全保障水平,守护辽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推进“证照分离” 压缩审批时限
省市场监管局加大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工作力度,优化市场准入机制,为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更多便利。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印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优化准入服务措施的工作意见》。《意见》规定,应免于现场核查的,应当现场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应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7个工作日。
开展许可减材料、减时限、减流程、减环节的“四减”工作。明确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的审批时限、审批材料、审批流程、审批环节,制定工作指南,更加规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工作,为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者申办许可提供便利。
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设置食品生产许可专栏,公示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实现100%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截至目前,全省共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7049份。
将食品生产许可系统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系统整合到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系统的整合有效减少了县区行政审批部门多次进出不同许可系统的工作程序,为基层行政审批人员进一步减负,也让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进一步提速。
规范制度建设 提升主体责任
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落实主体责任行动,通过规范制度建设,积极推进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
针对不同重点品种,按照追溯体系建设要求,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其中,乳制品追溯体系建立实现100%,白酒、肉制品、植物油等重点品种实现90%以上。同时,鼓励各地在其他品种企业建立追溯体系,并利用主体责任信息系统指导500家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持续更新主体责任基本信息。
按照“突出重点,滚动推进”的原则,省市场监管局将全省大型速冻食品、饮料等品种的生产企业纳入主体责任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全省共有880家食品生产企业纳入主体责任信息系统。
严抓抽查考核,省市场监管局利用国家局食安员抽考手机APP系统,指导各地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抽查考核,考核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开展企业自查,明确自查程序、自查内容及风险报告等,督促企业开展自查,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目前,辽宁企业年度自查率达到90%以上,其中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食品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此外,为了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奶业振兴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制订修改辽宁奶业振兴实施方案,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目前,全省规模以上乳制品企业全部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企业原辅料管控率达到100%,乳制品生产企业自检自控率达到100%,建立HACCP体系的企业达到50%。
强化监督检查 开展明察暗访
加强重点品种监管,出重拳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问题。今年,辽宁在食品生产领域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标识专项检查、粉丝粉条面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五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同时,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暗访工作,食品监管执法成效显著。
开展涉企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不断强化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管,创新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规范检查程序、明确检查要求。
按照年度计划,省局对14个市的30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其中,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20家,酒类生产企业8家,糕点生产企业1家,速冻食品生产企业1家,针对检查中企业存在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下发整改建议书,责成当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将整改验收情况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并将有关情况通过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为了及时了解辽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掌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责任落实、长效机制等方面的真实情况,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督查反馈意见(食品领域)省局本级2019年度整改工作安排》的部署,省市场监管局成立检查组,于今年7月至12月,对全省14个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暗访工作。
此次暗访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4家。其中,餐饮服务单位、食堂71家,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9家,经营保健食品的药房37家,食用农产品市场33家,商超28家,食杂店26家。
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571项次。其中,餐饮服务单位、食堂209项次,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11项次,食用农产品市场82项次,商超71项次,经营保健食品的药房52项次,食杂店46项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反馈市、县监管部门,要求督促生产经营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组织验收,并将整改验收情况报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