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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90号(关于进口韩国甜椒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0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571    评论:0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大韩民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关于中韩进出口甜椒检验检疫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韩国甜椒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大韩民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关于中韩进出口甜椒检验检疫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韩国甜椒进口。现将进口韩国甜椒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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