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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9号(关于进口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0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684    评论:0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关于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关于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9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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