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特殊食品检查工作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对东方药林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 编号 | 检查时间 | 主要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处理措施 |
1 | 东方药林药业有限公司 | SC12744011100022 | 2019年9月4-6日 | 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 | 1、 口服液制剂车间中称量间的温湿度计未及时检定。 2、纯化水、部分原料未按企业制定的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3、纯化水制水记录不完整。 4、化测室储存对照品的冰箱缺少冷冻室温度监控记录。 | 限期整改, 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跟踪检查,已完成整改。 |
2 | 广东亿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SC12744051101023 | 2019年9月10-12日 | 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 | 1、固体制剂车间中粉剂灌装间的捕尘措施不足,未设置压差监测装置。 2、未规定中间产品储存期限。 3、部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原料有效期登记时间与制度规定不一致;设备保养计划与制度规定不一致;原辅料内控标准不完善。 4、检验室管理不到位。检验室内冰箱无温度监控。 5、未严格执行检验管理制度。饮用水检验记录不规范,霉菌酵母菌培养操作不规范。 | 限期整改, 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跟踪检查,已完成整改。 |
3 | 中山市理科虫草制品有限公司 | SC12744200000594 | 2019年9月24-25日 | 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 | 1、人流通道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未设立联锁装置。 2、个别仪器仪表未定期检定校验。 3、企业不具备浮游菌检测设备,未定期对浮游菌进行监测。 4、提取液的收集未在洁净环境下进行。 5、未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个别原料入厂检验缺少检验项目。 6、产品批生产记录内容不完整。 7、部分管理制度制定未及时更新完善。 | 限期整改, 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跟踪检查,已完成整改。 |
4 | 广州市美澳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SC10644011302091 | 2019年9月26-27日 | 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 | 1、厂房维护不到位,车间内部分功能间墙面漆脱落。 2、未按照空调净化系统维护管理规程要求对初、中效过滤器之间阻力压差进行监控。 3、软胶囊中间产品标识内容不完整。 4、部分管理制度制定未及时更新完善。 5、仓库内个别原料未设货位卡。 6、未严格执行检验管理制度。检验用标定液的标定操作不规范,产品稳定性实验记录不完整。 | 限期整改, 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跟踪检查,已完成整改。 |
5 | 深圳市三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SC11344030700364 | 2019年10月10-12日 | 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 | 1、软胶囊车间清场不彻底,压丸间地面残留少量油渍。 2、净化空调系统初效、中效过滤器清洗频率不合理。 3、仓库管理不到位。现场检查时,标签库内部分墙面发霉;未对仓库内不合格品区作物理隔离。 | 限期整改, 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跟踪检查,已完成整改。 |
6 | 广东美丽康保健品有限公司 | SC10644160200052 | 2019年10月15-17日 | 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 | 1、现场检查时,内包装车间中间站存放的产品未按规定在台账中记录。 2、物料放行制度、验证管理制度不完善。 3、检验室管理不到位。检验用留样样品与试剂混合储存于冰箱内。 4、未严格执行检验管理制度。工艺用水检验依据与制度规定不一致;霉菌酵母菌培养操作不规范。 | 限期整改, 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跟踪检查,已完成整改。 |
7 | 广东威士雅保健品有限公司 | SC12744512101023 | 2019年11月6-8日 | 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 | 1、未能提供新进员工与新设备岗位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2、口服液车间原料暂存间内下水管道密封不完全。 3、部分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未定期校验。 4、批生产记录内容不完整,缺少最小销售包装的标签。 5、未制定中间产品放行规定。 6、对变更设备的验证方案不完整。 7、原料仓库内部分原料货位卡信息不完整,缺少状态标识。 8、企业自行检验项目记录不规范,如灰分检验项目。 9、未规定留样室温湿度的符合范围。 | 限期整改, 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跟踪检查。 |
8 | 深圳市荣格保健品有限公司 | SC12744030700479 | 2019年11月6-8日 | 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 | 1、现场检查时,车间物料通道联锁装置故障。 2、未严格按照物料采购供应商审计制度对重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3、验证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定期对关键生产设备进行验证。 4、未严格执行检验管理制度。未提供个别检验仪器使用维护记录;成品检验报告书中灰分的标准规定与备案文件不一致。 | 限期整改, 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跟踪检查。 |
9 | 珠海经济特区天然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 SC12744041200184 | 2019年11月13-15日 | 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 | 1、生产车间内部分功能间未配备温湿度监控设施,无监控记录。 2、粉碎设备清场不彻底,残留生产物料;未及时登记清洁的日期及有效期限。 3、未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4、验证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定期对关键生产设备进行验证。 5、未严格执行检验管理制度。检验用标准品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出厂检验报告结果数字修约不符合要求。 | 限期整改, 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跟踪检查。 |
10 | 广州渔夫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SC10644011101499 | 2019年11月13-15日 | 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 | 1、产品批生产记录内容不完整。 2、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不完整,未规定浮游菌检测要求。 3、未严格执行检验管理制度。纯化水检验记录填写不完整;未按照规定进行产品稳定性加速试验。 | 限期整改, 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跟踪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