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6日至29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 8951-2016)、《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亚洲酿酒(厦门)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检查中发现进货查验、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产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与规范要求有偏差。
二、未严格落实生产过程记录与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未有效落实产品检验制度,个别仪器设备与标准要求不相符。
五、未有效落实人员培训制度。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