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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11    评论:0
导读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64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26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64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26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福源农贸市场泸水何李根水果摊销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蒙自大尔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有检出。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弥勒市熊海萍羊肉馆销售的羊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超标。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宣威市向阳东街虞阳农贸市场赵秋桂 532224198107205510销售的鲜猪肝,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附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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