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6日电 12月16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同路人投资”)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疆中泰”)已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同路人投资拟以9.94亿元价格将所持1.46亿股得利斯股份转让给新疆中泰。新疆中泰将实际享有得利斯的控制权,并决定董事长人选。
同路人投资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来源:公司公告
11月7日,得利斯控股股东同路人与新疆中泰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同路人将其持有的得利斯1.46亿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新疆中泰。
12月16日,得利斯发布公告称双方于近日再次签署了补充协议。协议明确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6.83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9.94亿元。交易完成后,新疆中泰持有的具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约1.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新疆中泰将实际享有得利斯的控制权,自治区国资委将成为得利斯实际控制人。
据悉,得利斯主要经营低温肉制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新疆中泰目前是新疆区属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公司。得利斯表示,此次交易将为公司引入国有资本,有助于公司未来嫁接新疆甚至中亚优势农业资源。
据公开资料显示,得利斯自2016年至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均处于亏损状态,2018年得利斯扣非净利润亏损340.9万元。在猪肉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得利斯前9个月扣非净利润为534.4万元,同比增长115.8%。此外,截止今年9月末,得利斯货币资金为9742.63万元,短期借款为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