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部署,客观公正评价我省各市(地)重点食品品种的食品安全状况,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7大类食品271批次样品进行了评价性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6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和其他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哈尔滨哈达果品批发市场小四精品蔬菜批发行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19-8-18),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黑龙江远大群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连鑫农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供应的芹菜(购进日期2019-8-29),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其他指标问题
(一)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松浦店销售的中豆本色绿豆芽(购进日期2019-11-4),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宾县宾州中百大百货超市销售的豆芽(购进日期2019-11-5),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