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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将严打暴利“炒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8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次数:405    评论:0
导读

12月17日,农业农村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王俊勋在会上回应暴利“炒猪”现象称:“‘炒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一旦出现坚决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生猪养殖者的合法权益。”

  12月17日,农业农村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王俊勋在会上回应暴利“炒猪”现象称:“‘炒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一旦出现坚决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生猪养殖者的合法权益。”

  近期媒体报道个别地方出现“炒猪团”现象,一些团伙通过向养殖场户投放丢弃的死猪,制造和传播养殖场发生疫情的舆论,诱使养殖场户出现恐慌性抛售,再大幅压低生猪的价格,从而达到“炒猪”牟利目的。

  对此,王俊勋指出,“炒猪”行为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严重影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正常开展,严重破坏生猪生产秩序,严重损害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有力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通知》。

  《通知》要求强化疫情排查。加大对运输、丢弃病死猪等行为的排查力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规范做好病死猪的处置。同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本地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对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炒猪”行为。同时,对于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

  为打击“炒猪”行为,农业农村部已印发《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鼓励媒体、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热线等渠道,举报有关“炒猪”线索。

  尽管市场上存在一些违法“炒猪”行为,但在此次发布会上,王俊勋还透露,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两个重要生产指标已双双止降回升,全国生猪生产已扭转持续下滑局面,各项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据介绍,进入11月,生猪存栏首次探底回升,较上月环比增长2%,这也是自去年11月以来首次回升;能繁母猪存栏已连续2个月回升,11月环比增幅达4%。分地区来看,全国已有18省份生猪存栏环比增长,较上个月增加6省份;同时,22省份能繁母猪存栏环比增长,较上个月增加5省份。

  截至目前,全国31省份已出台文件,细化生猪生产扶持政策。从9月开始,农业农村部在原有400个县定点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全国规模养猪场的每月调度,以此强化对生猪生产形势的把握。

  政策合力下,生猪存栏量的反弹效果逐渐传导向市场端。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11月猪价逐周回落。其中在11月的第4周,全国集贸市场活猪价格每公斤32.26元,猪肉价格每公斤51.22元,比价格高峰分别回落16.7%和12.6%。

  王俊勋说,由于6-8月生猪存栏下降较快,对应元旦春节期间生猪出栏将处于低位,节日期间猪肉市场供应仍将偏紧。但考虑到猪肉进口增加且基本在库待售、前期压栏大猪逐步上市、政府储备和商业库存的冻肉适时投放等因素,元旦春节期间猪肉供应将有所增加,加上价格高位运行对消费也有所抑制,整体供需形势或好于预期。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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