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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部分内容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0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5    评论:0
导读

根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进程,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部分内容。

  根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进程,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部分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监制部门。《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中的监制部门由“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调整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二、更改投诉举报电话。将《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中的投诉举报电话由“12331”调整为“12315”。

  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原式样《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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