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 12月19日,记者从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期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食盐案件共6起。当地公安部门依据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相关案情查处生产假冒品牌食盐的黑窝点1个,并刑拘3人。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以维护和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使命,会同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集中一个的时间段在全市多点布控,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根据群众举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分别在漳州市台商区、高新区、龙海市、长泰县、芗城区立案查处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食盐案件共6起,涉案物品679箱(共计11882.5公斤,案值37345元)。经查,上述涉案的假冒某知名品牌自然盐均由漳浦县黄某、芗城区林某等人在芗城区一废弃工厂内设立黑窝点生产并对外销售牟利,至案发时止,涉案案值金额已达追诉标准。
12月13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漳州公安机关根据该局提供线索已刑拘3人,查获生产假冒食盐的黑窝点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