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共7类产品21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1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蔬菜制品1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水产制品5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调味品58批次、饮料70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3批次、保健食品20批次,全部为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秀英丰峰蔬菜加工厂生产销售的萝卜丁(规格:8千克(2包)/箱,生产日期:2019-09-01),检验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海口秀英丰峰蔬菜加工厂生产销售的脆萝卜(规格:8千克(2包)/箱,生产日期:2019-09-01),检验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万宁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明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分装的香烤鱿鱼丝(规格:102克/包,生产日期:2019-06-25),检验项目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文昌盛世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恒丰食品厂生产的手撕鱿鱼条(规格:95克/盒,生产日期:2019-05-01),检验项目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陵水新村万福兴海鲜干品加工厂生产销售的鱿鱼(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9-09-23),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或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