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6日讯 针对“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被诉一事”,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公司”)于今早回应称,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不发表意见,一切留待司法裁决。
据媒体报道,日前,因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长达15年的真功夫餐饮,被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索赔2亿。
信息显示,李小龙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小龙女儿(Shannon Lee,中文名:李香凝),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媒体报道显示,2004年之前,真功夫叫“168蒸品快餐店”,2004年,真功夫启用了酷似李小龙的“功夫龙”形象,同时配合“真功夫”三个字,组合成了其新商标。2016年,公司推出了品牌新战略,发布了全新的品牌形象和品牌Logo。对比真功夫的新旧Logo标识,新的logo无论是字体还是图案,更加趋向中国风,也更个性和张扬。不过,主体图案依然是一名使用中国功夫的男性形象,不过,脸部描写更为模糊。
真功夫公司在声明中表示,真功夫系列商标由公司申请,经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获授权的,15年来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也很疑惑,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