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食品小作坊监管现场会在泉州召开,“泉州经验做法”得到各方肯定。这是泉州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引导社会共治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
作为最早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地区之一,泉州市委、市政府连续20年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接力传承、久久为功,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早在2017,泉州市委、市政府就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党政主抓、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主官主责、人人主人”食品安全“五主”责任体系。今年来,泉州市委、市政府2次召开常委会、专题会,学习《地方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研究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责任清单,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我们要像管安全生产一样,管食品安全。”泉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从26个增加到41个,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力量更强了。市食安委明确了每个成员单位责任,年底要进行评议考核,年初拉清单、年底对账单,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棒”更灵了。
2019年,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公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十大典型案例,泉州查获的一起制售假冒品牌糖果案入选。此外,泉州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网络食品安全、小作坊监管等工作得到国家、省有关部门肯定。据了解,泉州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48万人次,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立案1228件,比增79.5%。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从重判罚,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或行政处罚,落实“处罚到人”,杜绝以罚代刑,全年侦破食品违法犯罪案件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人,极大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