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 从海关总署获悉:今年前11个月,我国进口肉类548.5万吨,累计同比增长42%。11月份,我国进口肉类64.4万吨,同比增长82%,其中进口猪肉23万吨,同比增长151.2%。
据悉,为保证进口肉产品安全,海关从严格进口肉产品源头管理、加强口岸查验、倒逼出口企业和管理部门落实责任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进口肉产品的监管。今年以来,先后派出10多个专家团组对出口国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审查,对出口注册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同时,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动态调整肉产品口岸查验比例,保证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检出问题的产品不准进口,及时公布产品品种、境外生产企业和境内进口商等信息;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境外生产企业,采取暂停注册资格、暂停相关签证人员的签证资格等措施。
为支持国内养猪业尽快恢复生产,海关总署及时公布允许进口种猪的国家名单,新增3个种猪及遗传物质来源市场,严格开展境外预检和进境后隔离检疫,加快通关速度,积极支持优质种猪及遗传物质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