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糖、食用农产品、豆制品、乳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类食品349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糖49批次,不合格6批次;食用农产品90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豆制品80批次、乳制品65批次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一)玉林市手拉手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指甲螺(蛏子)”,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0.80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广西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桂林万达店销售的“花甲”,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0.35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三)南宁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贝”,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11.2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四)广西大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广西来宾国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片糖”,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结果为90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
(五)南宁市联永家超市销售的标称由分装商:南宁市永佳乐贸易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规格型号为“500克”和“400克”的“白砂糖(分装)”2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色值,检测结果分别为164IU、167IU,标准规定为≤150IU。
(六)广西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安吉万达店销售的标称由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代号:CA)(分装)生产的“优级白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色值,检测结果为71IU,标准规定为≤60IU。
(七)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大学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分装商:南宁市佳家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纯正白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28g/100g,标准规定为≤0.10g/100g。
(八)来宾市新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柳州市柳江区佳厨调味食品厂生产的“红砂糖”,不合格项目为总糖分,检测结果为84.5g/100g,标准规定为≥92.5g/100g。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南宁、来宾、崇左、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玉林、桂林、南宁、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