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4类食品4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规定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农兽药残留。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抽检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标称宿州市康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9-10-19),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宿州市康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9-10-16),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肥东新城吾悦广场分公司经销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肥东聚龙阳光都市分公司经销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合肥蜀山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鳊鱼(活),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蜀山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